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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将于2019年3月1日开始执行国六标准
2018-11-12       来源:

   广州市政府11月9日召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提前执行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工作方案》(简称《方案》),将按程序向省政府报批,预计从2019年3月1日起提前执行轻型汽车国六(b阶段)排放标准,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保障。

    有关研究表明,机动车排放分别是广州市环境空气中氮氧化物和PM2.5的第一和第二大来源,占比分别为49.4%和16.3%。打赢蓝天保卫战,必须进一步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与执行国五排放限值相比,轻型汽油车执行国六(b阶段)排放标准,每辆汽车污染物排放可降低约一半;轻型柴油车执行国六(b阶段)排放标准,每辆汽车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可分别减少81%和33%。

    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珠三角等区域不迟于2019年7月1日实施国六排放标准。广东省也部署广州、深圳两市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前执行。今年5月上旬,广州市环保局已就提前执行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政策文件公开征求了各方意见。此次审议通过的《方案》采纳了部分公众意见,将原征求意见稿中执行国六标准时间节点“2019年1月1日”顺延2个月,并对3月1日之前已购买或已从外地转出国五标准汽车办理登记的过渡期适当延长。

    广州市已于今年9月全面供应国六标准车用柴油,并计划从12月1日起全面供应国Ⅵ标准车用汽油,为提前执行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提供充足的燃油配套保障。

    广州市政府将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1号)有关要求,将《方案》报请省政府审批。

    具体而言,本《方案》仅要求新车和外地转入广州的二手车执行国六标准。即仅针对办理新注册或者转入登记的汽车,而在广州市内部流转过户的二手车(流转前后车牌均为“粤A”)不受环保标准限制。已经注册登记的旧车并不受影响,可以照常使用。这意味着,执行国六标准以后,外地的国五标准轻型汽车就无法转入广州了。但广州市的二手车在市内流转(流转前后均为粤A车牌)不受环保标准影响,还可转到未限制国六标准以下轻型车转入的地区。

    值得注意的是,广州市此次执行国六排放标准仅针对总质量不超过3.5吨的轻型汽车。重型汽车(总质量3.5吨以上)仍执行国五排放标准。

    根据国家标准《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8352.6-2016)规定,全国最迟执行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起执行相对宽松的“国六a阶段”标准,2023年7月1日起执行较严格的“国六b阶段”标准。记者了解到,各大汽车厂家推出的国六标准车型几乎全部直接达到“国六b阶段”要求。至2018年11月1日,已有554个车型在生态环境部“机动车环保网”办理了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其中553个车型已达到“国六b阶段”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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